根据教育部《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》(教督〔2020〕1号)和《江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》(赣教督委字〔2020〕8号),江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将派评估组对九江市彭泽县,新余市仙女湖区,赣州市赣县区、蓉江新区,樟树市,丰城市,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,吉安市吉州区、新干县,崇仁县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核查,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21日-27日。
二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江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反映。单位反映情况的,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;个人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姓名、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等。
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监督举报电话: 010-66092048;
江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监督举报电话:0791-86765278;电子邮箱:jytdds@126.com,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教育发展大厦教育督导处。
江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
2024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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